那些年,谁动了你的少女心

周末和小西一起看了《我的少女时代》,当看到林真心换了新发型,买了冰块扭捏着不敢拿给欧阳非凡,徐太宇在背后一把推她向了欧阳时,我忍不住的直落泪,转身看了一眼小西一眼,她也在悄悄的拿纸巾。

青涩岁月里,我们多想自己是众人心仪的沈佳宜,可我们大部分都只是就灰色平凡的林真心。

但,青春总会因为一个人开始闪闪发亮,不管你是沈佳宜还是林真心。

一、

十六岁的小西,随意扎着马尾,露着硕大的额头,学习成绩不好,还带着厚厚的眼镜。她们高中时除了大型活动穿校服外,其他时间衣服可以自主搭配,但小西最好看得衣服就是那件蓝白相间的校服,她超级讨厌不穿校服的时间,因为她灰色发白的裤子和墨绿破边衬衣显得格外扎眼。

小西每天晚自习放学后推着自行车跟着高年级的余风走,风雨无阻跟了半年余风才算记住了她的名字。

小西喜欢余风,悄悄地,明目张胆的喜欢着。余风个子很高,浓眉大眼,笑起来很暖,像盛开的蒲公英。因为,每当他看着小西笑时,她的心情就像蒲公英的种子一样飘啊飘啊飘。

余风是优等生,还能弹好听的吉他,他喜欢五月天,喜欢周华健。小西喜欢他喜欢的一切。

小西的后桌林彬,总是在上课时揪小西的头发,看着她疼的张牙舞爪的样子,咧着嘴傻笑。林彬很聪明,但是不爱学习,吊儿郎当的,总欺负小西,和她吵架。

那年圣诞节林彬为了赖上小西三份蛋炒饭,答应帮她送幸运星给余风,并探探他的口风。

只是那天晚上小西踮着脚尖站在教室门口,惴惴不安的等了好久。林彬回来淡淡的说,余风有女朋友了,他对你没什么印象。

她一声不响的趴在课桌上,任林彬怎么安慰都不肯抬头。林彬脱了外套披在小西肩上,走了。

等一个多小时后,小西抬起头,揩干净眼泪,看到桌上的纸条,狗爬字写着:别哭了,有我呢!还歪歪扭扭的画着个笑脸,她破涕而笑。

毕业时,林彬拦住小西的自己车,心里装着满满的喜欢,不小心就漏了出来。

小西就这样和林彬在一起了,他们一起去广州读大学,大学里,看着多彩多艺的同学们,小西心底的小自卑又翻涌了上来。

林彬鼓励小西写文章,唱歌,参加演讲比赛。小西写文章,没有思路,林彬帮她出主题,推荐她读各种题材的书,帮她一遍一遍的修改。小西唱歌,声音小,气息不足,林彬教她练声,吐气。小西报了演讲比赛,她在空旷的教室里一遍一遍练习,林彬坐在台下当她的观众,为她鼓掌。

小西努力改变着,一层一层散发出光芒。

他宠着她,包容她的小脾气,她迷茫时,给她方向,她犹豫时,鼓励她前行,她难过时,给她温暖的怀抱,她开心时,和她一起大笑。

林彬帮小西送幸运星那晚,余风不肯收。林彬说,毕竟是小西一颗一颗用心折的,希望你能珍惜她的心。余风说,小西是谁?额,就是那个天天跟着我的,脸上有雀斑的丑女生啊?我不要,你给她拿回去吧。

因为余风不屑一顾的态度,林彬冲上去揍了他一拳,结果在余风班里林彬被几个男生拳打脚踢了一通,幸运星也被扔出了窗外。

那天林彬不顾身体的疼痛,疯了一样跑去教室外边,抹着黑在草地上一颗一颗捡了好久,小心翼翼的用纸巾包着。

很多年后,当小西听朋友无意间讲起这一幕时,她心针扎一样疼,泪哗哗的流。她深深的自责,当时根本没注意到林彬的伤口。

还好,直到现在他俩依然在一起,她还有一辈子的时间去偿还。

原来,在不喜欢你的人面前,你一文不值。只有喜欢你的人才视你如珍宝。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全世界除了你,谁都不许说她不好,谁欺负她,你都会第一个冲上去保护她,而你欺负她,只是为了更靠近她一点!

二、

我十六岁时,齐耳短发,刘海上别着白色亮钻的小发卡,常年穿着九分裤,傻儿巴叽的样子。

因为一个劲的长个儿,总遭小伙伴的嫌弃。学习成绩差的一塌糊涂,也没有拿得出手的才艺。

但那又能怎样呢?那时候的我,哪怕明天世纪末日,也阻止不了这颗蠢蠢欲动的少女心。

凡是帅气的男明星我都喜欢。凡是讲青春情感的杂志,我都爱不释手。

高一八班的王凡,个子高高的,眼睛像束光线,亮闪闪的,关键是笑起来很温暖,有点像言承旭。

他是学校篮球队的,哎,我好俗啊,为什么和她们一样都喜欢篮球队的男生呢?

我喜欢他,就是天天下午站在操场看他打篮球,晚上抱着笔记本写着与他相关的日记。

今天他穿蓝色的球衣,技术长进了一些呢,为他加油。

哎呀,他今天朝我这边捡球时,笑了笑,应该是对着我笑吧,不过旁边小燕说,是对她笑呢,她长得那么黑,眼睛那么小,王凡才不会喜欢她呢,那个笑容一定是给我的。

今天他好像不在状态,他在想什么呢?期中考没发挥好么?嗯,一会儿我得去问问丛丛他们班的排名。

........

看着当年流水账的日志,我都为自己脸红,敢情我妈辛苦出的学费全让我用来想男生了。哎,为女不孝啊。

我所有的好朋友都知道我喜欢王凡,她们真是一群损友,一点都不友好,都不鼓励我喜欢他,说王凡这种男生,那么多人喜欢,你全身上下除了高就没其他优点了,他肯定不喜欢你,不要浪费时间,醒醒好好学习吧。

我才懒得搭理她们呢,我的青春我做主。我爱喜欢谁喜欢谁!

这群损友里包括,唐亚,唐亚跟我同班,座位离得不远,他个头也就比也我高出两三公分吧,喜欢看书,爱玩网游。他看书类型很多,我的青春情感杂志也是从他手里借出的。

他喜欢装的跟个大人一样教育我,哎呀,墨,你别看这些无聊的杂志了,有时间也去读读莎士比亚,雨果,荷马的作品,读书不要盲目,你读再多的青春小感情,你也不会变聪明,王凡也不会多看你一眼啊。

哎呀,这么简单的二次函数都不会算,你笨死算了。

哎呀,你穿你黑色的棉袄多难看啊,有没有一点审美啊?小女生就应该穿粉色的,米色的,红色的,人家小文的衣服就好看很多。

.......

我讨厌他罗里吧嗦跟我讲话的样子,跟自己多牛逼一样。

早晨跑步时,我总是忘记带手套,北方的冬天,凌冽的寒风吹着,又不能把手装进口袋跑,而唐亚总适时的把他厚厚的粗棒针黑色手套递给我,我本来是挺嫌弃他的,奈何我怕冷。

好吧,我承认他递给我手套时,感觉还是有一丁点温暖的,至少那时开始不讨厌他了。

我喜欢吃橙子,课桌里时不时的放几颗橙子,也不知道谁给的,我才不管那么多,有了就吃呗。

后来,我用光了十六年的勇气给王凡表白了,结果惨遭拒绝。我很是丢脸的一路哭着回来了。

那天收到了一封匿名信,很短,别难过,没什么大不了!不要让在乎你的人跟着你难过!

被拒绝的我,依然天天看小说,挤在篮球场的人群里做着白日梦。但经常收到一些温暖的小纸条,给我满满的力量。

唐亚依然时不时得过来在我黑暗的小心灵上扬一把灰尘。

不过,感冒时,他会在骂完我笨蛋后,递上几盒药片,说,我上次感冒没吃完,丢了挺可惜的,给你吧!我顺手接过,反正不要白不要。

渐渐我发现唐亚有时候还是蛮帅气的,至少在他认真读书时。

一天,我发现隔壁班的女生递情书给唐亚,还在校园广播里给他点了歌,我自然是嘲笑了他一通,哟,想不到你这种矮冬瓜也有人喜欢啊。不过嘲笑后,心里有些酸楚。

高三,我终于后知后觉的发现课桌里的橙子和小纸条都是唐亚放的。

而我竟然开始挂念他了。还下血本买了件米白色的棉袄,围着红围巾,束起了头发,异常注意自己的形象。

我等着唐亚课间来座位上找我,可他越来越少的出现。

然后就是猝不及防的毕业了,青春散场了。

我往东,唐亚往西,王凡,已不在意他去向哪里。

大一国庆节,有个男生F同学天天找我,我就和他一起在学校附近玩了几天,他很有趣,讲许多的笑话给我,我感觉蛮好玩的。不过,我始终还是对橙子的味道念念不忘。

大学毕业后,一次老友聚会,酒喝多了,唐亚说,他高中就喜欢我,想着不能影响我学习,毕业后再表白。结果,毕业时王凡找了他,说,你跟墨比较熟,帮我给她带封信吧,快毕业了,我还是希望我俩以后能是很好的朋友。

他偷偷的看了信,然后就没有给我。他担心,我和王凡做了朋友后,我触景生情,王凡日久生情。他心存愧疚一直不敢找我。但是他放不下,直到大学国庆节,他花了十四个小时坐火车去了我们学校,但有恰好看到我和F在有说有笑的走在一起。他默默的跟了一路,然后走了。

他拉着我的衣角一个劲的说,对不起......

我不知道他对不起谁?

他从始至终都没问过我的意见,一味的跟着自个儿的感觉走,既然已经有勇气花那么久时间去找我,为什么不见一面再走?他凭什么不给自己不给我们一个机会就一票否决了我的念想。

罢了,我没有小西那么幸运。这些年来,我忘记了我的欧阳非凡,也弄丢了我的徐太宇。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没有勇气告诉他,而你变得细心,变得温暖,变得懂得照顾人,同时也变得自私,变得胆小,变得口是心非,希望他过得好,又担心别人抢走他,因为你害怕,害怕别人都没有你对他好。

那又如何呢?从始至终都在错过。

小西说,她最怀念林彬揪她头发,然后幸灾乐祸的模样。现在每想起一次,就打他一下。谁叫你当年欺负我。

我说,冬天里我还喜欢带手套,喜欢颜色亮丽的大衣,喜欢吃橙子。然后呢,我还是抽时间多读些书吧。

林真心说,谢谢你,出现在我的青春里。

嗯,谢谢你出现在我的青春里,谢谢你触动了我的少女心。

可是,什么是少女心呢?百度也没给个明确答案。

我理解的少女心是一种状态

是对生活抱有满满的希望,相信爱情,喜欢漂亮的衣服,美味的食物,男人的誓言。无论何时,都有颗纯真的心,敢爱敢恨,坚持不懈的提升自己,会因一件小事而雀跃不已,会因一首歌一张图片一段文字一部电影而热泪盈眶,也会因喜欢一个人从而喜欢整个世界。

姑娘,少女心我们可以持久保持,但那些年,那青涩的岁月里,谁动了你的少女心?你因为谁怦然心动?因为谁开始闪闪发亮?又因为谁而更喜欢整个世界呢?

或许一直以来都是远远望着谁的背影,却忘了身旁让自己最自在相处的那个人,最让人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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