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了,我还是放不下你

入夜,微凉。

大街上,林陌双手捧着烧饼,一边走路,一边吃。烧饼是读者带去会场的,皮薄肉多,味道也刚好符合林陌的口味。

今晚的签售会很成功。全国各地的读者都来了,有的还不远千里从国外飞过来。坐在主席台上的林陌,面带微笑地接过他们递上来的每本书,并且认真地写下自己的名字。

一千多人,从傍晚六点到晚上九点,他们等了整整三个小时。签售会现场的气氛很好,每个人都安静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手里都捧着一本书:《你的身旁,是我到不了的远方》。

这本书,是这次签售会的主角,也是林陌出道以来的第三本书。前面写的两本,销售量也很可观。但今天这一本,仅仅用了一周的时间,便突破了以往那两本的销量,刷新了某知名网站阅读榜的阅读量。

作为回馈,林陌和公司商量后决定举办一场签售会。签售会的前天晚上,林陌收到了一条留言,来自一位陌生的读者:

恭喜你,终于实现了自己最初的梦想。

看着这一行字,林陌莫名地红了眼眶。点开对方的主页,里面什么资料都没显示,空荡荡的。心头涌上的想法像午夜梦回时被泪水浸湿的枕巾,似是早已习以为常,但恍惚间又略带不安:会不会是他?

每每看到一两句类似于这样与“最初”“梦想”有关的字眼,林陌眼前总会不自觉地浮现那个人那双深邃而充满期待的眼神。

真的是他吗?林陌曾无数次想证实这一可怕的想法。怎么会是他呢?怎么会呢?每当这些念头被现实狠狠击碎之后,林陌都会这样安慰自己:怎么会是他呢?都这么久了,他怎么可能会出现?

是啊,都十年过去了,如果当真是他,也早该回来了。

思绪被读者的问题拉回现实,林陌握着话筒的双手在颤抖。

“那个,我想问一下,您的笔名怎么来的?”会场最后一排,一位女生站起来向台上的林陌提出在场所有人都好奇的问题。

稍稍挪动椅子,林陌从座位上站起来。握着话筒的双手,手指关节发白,如果有人细心一些,便可看到林陌的左手一直在摩挲着右手。这是林陌紧张时最常做的一个动作。

“以后有我在,不要怕,不要紧张。”多年前,在她因为一场演讲而双手发抖时,他曾把她的手放在掌心里,来回摩挲。

“现在他不在了,你要更勇敢。相信自己,你可以的。”左手轻轻拍拍右手,林陌在心里跟自己说。

挺直腰杆,抬起左手把散落在耳边的头发撩到耳后,林陌开始回答读者的问题。“楠桑吗?这个名字,是很久之前一个人帮我取的。”想起他,林陌嘴角微微上扬,浅浅的两个小酒窝调皮又可爱。

“那这个名字有什么寓意吗?”

“能问一下,您口中的这个人是谁吗?”

台下的人不淡定了。一个两个都扯着嗓子大喊。每个人都对自己喜欢的作者抱有极高的期待与好奇。

“‘楠木近桑,情意绵长’,这是他当初取这个名字时对我说的一句话。”看着台下激动不已的读者,林陌不禁鼻尖泛酸。

如果你也在,那该多好啊。想起梦中的白衣少年,林陌心里涟漪阵阵。

“这是这两个字的解释。”三年前,他指着纸上自己写下的一行字,对林陌说。那是作为出道一周年,他送给林陌的礼物。

一个笔名,一个真正属于林陌的,独一无二的笔名。自那之后,林陌便开始用这个名字在网站上写下一个又一个或欢喜,或悲伤的故事。

每写完一个故事,或一本书,林陌都会在最后的“正文完”这三个字下面敲下另外一行字:

楠木近桑,情意绵长。

后来,当林陌的曝光率逐渐扩大后,有些老读者还给她发私信,开玩笑说:“你可能不相信,看到你名字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你了。”

每次收到这样的信息,林陌都会想起他,那个赋予她新生,赐予她名字的人。那个曾经说好要携手共度一生的人。

“那个,我能问一个问题吗?”坐在第一排的一个男生,把手举起又放下,放下又举起。最终,在第三次举起时,他站了起来。

现场的工作人员把话筒交给他。或许是太过激动,男生的声音有些哽咽:“我想问一下,您的初恋现在还在您身边吗?”

问完,男生哭了。现场所有人都沉默了。没有人责怪这个男生的问题是否问得恰当。大家似乎都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久久出不来。

“我的初恋,昨天和我分手了。”说完,男生掩面而泣。“她很喜欢您,我们本来说好要一起来看您的。但昨天,就在昨天,我们分手了。她真的很喜欢您,您之前的两本书她都有买,还分享给身边的朋友。但今天,她缺席了。”

林陌从包里拿出纸巾,离开主席台,走到男生面前。“如果可以,请你们耐心听我讲一个故事。”把纸巾放到男生手上,林陌转身走回台上。

台上的聚光灯打在林陌身上,她深吸一口气,像是在说:十年了,今天我终于有勇气说出你和我的故事了。

十年前,林陌十九岁,他二十岁。

在那个花一样青春洋溢的年龄,林陌像所有陷入蜜罐里的女生一样,享受着爱情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幸福与甜蜜。

那时候,林陌和他没有在同一所大学,甚至不在同一座城市。他们相隔两地,距离甚远。他们培养感情的方式就是一周两次的电话,一周一封信,或者一个月见一次面。

大学四年,林陌和他都攒下了不少车票的票根。以至于两人分开很久之后,直到现在,那些票根都还好好地躺在林陌的抽屉里。不管搬几次家,无论行李多重,林陌都舍不得把那个装满见证过她爱情的那个铁盒根丢掉。

那些票根就像一帧帧电影画面一样,时不时地在林陌眼前拉开序幕。

“我最开心的事情就是每次他一来学校看我,都会带上那些我喜欢的零食。还有,每次他要回去前,都会特别粘我。我去哪,他都会跟着。哪怕去厕所,他都会站在门口等我。好像怕我突然消失了一样。”

回忆是奇美的,因为有微笑的抚慰,也有泪水的滋润。

“我以为我们会走到最后,但最后的最后,所有的承诺都变成了遗憾。这个遗憾,或许穷其一生,我都无法挽回,无法弥补。”

台下的每个人都听得极其认真,仿佛像在听自己的故事一样。林陌几度哽咽,声音也变得沙哑。

林陌永远也忘不了他提出分手那时的情景。

大年三十的晚上,林陌和他在约好的咖啡馆见面。

手里的咖啡还没喝完,他们之间几年的感情却走向了终点。没有争吵,没有冷战,连一句重话都不曾有过。

“我们就这样吧。”留下结账的钱,他起身离开咖啡馆。没有理由,没有解释。有的只是那句重复了很多遍的对不起。

他说了好多遍对不起,却说不出一句他对不起她的理由,哪怕是借口。

林陌像一个丢了魂魄的行尸走肉,在大街上边走边哭。在他说分手时,她一脸平静,但走出咖啡馆后,她哭得忘我。

那时候,林陌始终想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分手。她相信自己,也相信他。他们之间的感情没有破裂,也没有第三者。

但为什么会这样呢?这个问题,林陌问了自己无数次。直到很久之后,林陌才知道了答案。

就像她在自己的书里写的那样:有些时候,相爱的两个人分开,不是不爱,不是爱得不够,是爱得太累,爱不下去了。

不是不爱,是爱让彼此双方都太累了。

“他受不了自己一个人生病时,我却为了工作奔波在外。他受不了情人节时,自己都准备好了礼物,买好了电影票,而我却还在办公室里加班,埋头苦干。他受不了明明是两个人一起住的地方,但每天晚上下班回家后,都冷冷清清的,连盏灯都没有留。”

“我原以为女生才会这样。所以我拼命地工作,想用工作来弥补他没有给足我的安全感。但我却忘了,安全感,他也需要。”

尘封了许久的往事,又在这样一个众目睽睽之下,再次裸露于众人面前。而作为故事的主角,林陌反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似的,一脸云淡风轻。

讲故事的人脸上风平浪静,听故事的人却早已泪流满面。

如果有人细心一些,或许会发现今天的第三本书里,最后一个故事讲的就是林陌自己。

那个曾为漂洋过海的姑娘,那个曾为爱变得越来越优秀的姑娘,那个曾在爱情里受过伤,却依然相信爱情的姑娘。

当初写完这本书的最后一章时,书名林陌修改了很多次。但最终定稿前,林陌还是用了最后一个故事的题目:

你的身旁,是我到不了的远方。

“我的初恋,很早之前我就把他弄丢了。如果你们的还在身边,那就请好好爱ta。如果你们也和我一样,不幸弄丢了ta,那也请照顾好自己。一个人,也要快乐。”放下话筒,林陌坐回座位上。习惯性地,左手又在摩挲右手。

其实她还有一句话没对他们说:可以深爱的时候,不要保留。分开的时候,不要挽留。

离开会场后,林陌没有马上回家,而是一个人在街上漫无目的地乱走。

今天,林陌很勇敢。在心底深埋了许久的秘密,终于得以瞧见天日了。心头的伤口,也终于要慢慢结痂了。

林陌实现了自己当初对他的承诺,把他写进了自己的书里。书里的结局是圆满的,但林陌和他却没有结局。

纵使已经过去十年了,林陌仍没有为这段无疾而终的感情写下最后的结局。

其实结局早已注定了,只是林陌没有接受罢了。

回到小区门口,林陌才想起来,自从三年前分手后,再也没见过他了。

想知道他过得好不好,想知道他身边有没有人陪,想知道他会不会像自己想他一样想她。关于他的一切,林陌都想知道。但他的一切,林陌都无从得知。

寒风起,思故人。寒风凛冽,故人何在?

裹紧身上的外套,林陌往自家门口走去。今晚好好睡一觉,明天要继续把第四本书的内容写完了。从下笔至今,这本书林陌已经写了三年了。

书的情节写了又删,删了又写,删删减减,修修改改,终于还是按照当初的想法写下去:写关于自己和他的故事。

从相识到相恋,再到相分,最后到相离。林陌决定用自己手中的笔,把心中对这段感情的遗憾填满。

书名之前想了很久,但都不大满意。不过今晚在签售会上讲完故事之后,林陌想把她没对读者说,只想让他一个人知道的那句话当做书名:十年了,我还是放不下你。

十年了,我以为我已经忘记了,我也确实忘记了。我真的忘记了,只是还没放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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