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我别等了,别等了,撑着再爱只会遍体鳞伤的

1

我左肩上有一处纹身。是一朵彼岸花。

这朵花,是他亲手纹上去的。知道我有纹身的人,也只他一个。

每次我发病发疯时,他都用力抱住我,然后亲吻这朵花。他吻得用力,一遍又一遍,像是要把花吃进肚子似的。

我经常发疯。他晚归,我一个人在家时,会疯。一遍又一遍打他电话。像一个查探丈夫是否在外胡来的怨妇。

我时常因各种原因哭闹,怀疑他对我的感情。他却什么话也不说。只是紧紧抱住我,一次次来回亲吻那朵花。

“为什么选它?”第一次踏进店里,他问我想纹哪种花。我想都没想便选了彼岸花。

“我喜欢它背后的故事。”这是后来我欠他的解释。

彼岸花,花开一千年,叶落一千年。花叶却永世不得相见。奈何桥边,就属她绽放得最耀眼,也最孤独。

我自己也是一朵彼岸花。看似潇洒自在,内心却无比孤独和荒芜。

我渴望陪伴,渴望被爱。所以在光顾纹身店几回后,我成功捕猎了他。

我们在一起之后,我就从出租屋搬到了他店里。店里不大,但容下我,还是绰绰有余的。而且,这是他的要求。

“你一个人住在外边,我不放心。”这是他的原话。

搬过去和他同住后,生活起居什么的,都是他一手包办。他乐此不疲,毫无怨言。

我想可能是那时候,他心中是有爱的吧。因为他真的是很喜欢我,所以才会任劳任怨,照顾我这颗定时炸弹。

我没有工作。唯一能养活自己,不至于流浪街头或者被饿死的,是我手中的笔。

我喜欢写东西,经常给杂志社投稿。他们给的稿费不多,但养活我自己,是没有问题的。

我什么都写。娱乐八卦,散文游记,小说,都写。不过,我最爱的,写的最多的,是小说。

我喜欢从别人的故事里,写下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喜欢从别人的故事中,看到自己的影子。

他知道我是做什么的。他看过我写的东西。有的他不一定看得懂,但他总是夸我:“我媳妇真厉害,以后肯定是大作家。”

我笑而不语。大作家,是我穷其一生都想追寻的夙愿。这个愿望,天知地知,我知他知。

如此,足矣。

2

我不工作。但在店里,我也没有帮忙。

我不喜欢那些来店里纹身的人。他们无论男的还是女的,总是一副趾高气昂的模样。真把自己当成了上帝。

而且,很多时候,男的还抽烟,酗酒。一身的臭味,闻闻就恶心得让人想吐。

我不喜欢他们,甚至可以说讨厌他们。尽管他们能为店里带来收入。

相比他们,他真的好了不知多少倍。他不抽烟,不喝酒。唯一可以谈上缺点的,就是他睡觉时会打呼。有时候,呼噜声会扰得我睡不着觉。

但也有的时候,我特别喜欢这呼噜声。有它在,就表明他也在。就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转身就可以看得到,摸得着。

我不工作,人又懒。每晚写东西写到凌晨一两点也是常有的事。作息时间黑白颠倒。他呢,素来准时准点,早睡早起。

每天早上,都是他先起床。做早餐,打扫卫生,然后开门营业。到中午,做好午饭,端上阁楼上的卧室,我才起床洗漱。

我调侃他,说:“别人和女朋友同居,都觉得是自己捡了个宝。但在你这里,你反而成了保姆。”

他捏捏我的脸,笑得很狡黠,“谁说的?我捡的也是一块宝啊。”

只是任谁都没想到,这块宝最后变成了一颗炸弹。炸得彼此面目全非,血肉模糊。

店里只营业五天,周末双休。休息的两天里,我们出门四处去晃荡。

我是路痴,连地图都看不懂。他是人工智能导航仪。只要有他在,从来不需要担心会迷路。

古城的大街小巷,我们都逛了一遍。我只负责吃和玩,他负责拿包和拍照。每到一个地方,我们都会合影留念。

美景带不走,美食吃不完。那就留下足迹,留下身影,证明我们来过。

以前,我很抗拒出门。不识路是一个原因,但更多的,是我不想自己一个人出门。

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在大街上,成双成对的人却那么多。他们的欢乐,我无从体会和分享。

所以我很少出门,一般都宅在出租屋里。要么刷剧,要么睡觉。

但和他在一起之后,我出门的次数多了。他时常拉着我去附近的菜市场买菜。或者去附近的火车站走走,散散步。

我改变的不止这一点。这是后来我们分开很长一段时间后,我才发现的。

我身上渐渐有了他的影子,他的习性。我开始不再熬夜,慢慢在零点之前上床睡觉。我还学会了做饭,能煲出很鲜美的排骨汤。

我还晨跑了呢。每天早上五点多就起床,洗漱完毕便出门,到公园跑步。

我改变了很多,连自己最痛恨的抑郁症,我都学会了控制。

只是,纵使我再怎么变,变得再好,最后我还是失去了他。

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3

发现自己有病,是我在纹身店住了第三个年头的时候。

过年前的一段时间,我情绪不佳,经常发脾气,特别暴躁。一点点小事,就能触爆我敏感的神经,接着就是一场歇斯底里的哭闹。

最严重的一次,是他外出晚归。

我等了他很久,大概是凌晨三四点的时候,他才回来。他蹑手蹑脚地走进卧室,生怕吵醒我。因为他知道,这个点,我才刚躺下没多久。

但那晚,我没睡。我是躺在床上了,可没睡着,是清醒的。因为我在等他,等他回来给我一个交代。

他一走近床边,熏天酒味灌入我鼻子。我立马从床上蹦起来,“你喝酒了?”我质问他。

“抱歉,这么晚才回来。我保证,下次不会了。”他拖去外套,过来抱住我。

我一把推开他,“别碰我!”

他条件反射般弹开,低着头站在我眼前。“我错了,媳妇。我真错了,下次不喝了,我保证。”他语气诚恳,听得我心软。

那天晚上,我仿佛一个侦探,他就像一个犯了死罪的囚犯。我用最尖锐的语言审问他,他却知无不言,没有反抗。

只是当侦探拷问完问题后,犯人说话了:“和你在一起,我真的好累。”

“你从来不会顾及我的感受。而我,从始至终,都是我在迁就你。”

“你睡吧。”他转身离去,头也不回。卧室的门,碰一声巨响。

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但他不在,我根本无法安睡。靠在床上,回想起以前发生过的点滴,我苦笑,和我在一起,真是难为他了。

他离开了几天才回来。回来之后,我们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但我知道,我和他之间,有些东西,变了就是变了。

我不敢告诉他,他不在的那几天,我每晚睡不着,一个人抱头痛哭,哭到无法自已。

那时候,我也已经很久没写东西了。杂志社三番五次打电话来催稿,我都置之不理。写出来的文字,怎样都无法让自己满意。

不止一次,在夜里,我把刀片放在左手手腕的动脉上。心想,要是一刀划下去,是否会血流成河?

事实上,我真这么做了。不过,划得不深,只渗出几滴血丝。但刀片划过的地方,伤口却一直都在。

即使后来结了痂,伤痕仍旧没有消除。它躺在那里,无声提醒我:

你看,这就是代价。

4

过完年后没多久,我向他提出了分手。

他没有很惊讶,一脸平静,云淡风轻。“真的想好了?”他问我。

“嗯,东西我已经收拾好了,下午就搬出去。”手里拽着医生给的检查结果报告单,我说不出任何挽留的话。

在店里住了三年,行李很多。他楼上楼下帮我搬东西,毫无怨言。

“丫头,在外边照顾好自己。”临走前,他把一张银行卡塞到我手里。

我没要,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搁在卧室的床头柜上了。这是他辛苦挣来的钱,我不能要。

他没有站在门口送我离开。但汽车启动后,我从车境里看到了他。他站在阁楼的阳台上,站得笔直。

“撑不下去了就回来吧,我一直都在。”刚到新地方,他的短信就进来了。

抱着手机,我蹲在大路上哭。司机和路人看着我,一脸懵,摸不着头脑。

我再也没有爱人了,我只剩下我自己了。我一边说,一边摇摇晃晃走进新租的出租屋。

爱我的人,被我自己弄丢了。

5

我一个人在出租屋住了一年。

这一年里,我避免外出,避免一切社交,静心在家休养。当然,我也没有找他。

“你这个病,更重要的,是靠你自己。”这是医生给我的忠告。

我没有找他,是怕自己发病会吓跑他。我已经很狼狈了,不能再让他看到我如此不堪的一面。

在他面前,我永远都是明亮照人的。他是我的小太阳,而我是向着太阳光生长的向日葵。

没有了向日葵,太阳照样东升西落。但向日葵没有了太阳,只会一天天枯萎下去,直至凋零,败落。

其实有好几次,他都找过我。在微信上,他问我生活得怎么样?有没有需要帮忙的地方?

温暖如他,即使我离开了,依然牵挂着我。

“我很好,不用担心。”我很快就能治愈了,等我回去。

我很快就回去了,等我。

6

合上书,抬头,天际已落下黑幕。

听说他有了新对象,我们最后一次聊天的记录,还停留在半年前的页面上。

苏先生,我写了那么多别人的故事。这一次,写写我们的吧。

就我和你,没有别人。

我一直都想写一本真正属于自己的书。而他,也是我唯一一个想写进书里的人。

按下发送键后,白色对话框里传来他的消息:丫头,别等我了。

半年过去了,这条消息,我还舍不得删。

他叫我别等了。他不等我了,我也不用等他了。我们不用等彼此了。

都别等了。都别等了。

7

他叫我别等了,别等了。

既然错了就不能再继续错着。

他叫我别等了,别等了。

撑着再爱只会遍体鳞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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