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之前,再想你最后一次

1

我又熬夜了。

凌晨02:20分,搜了公众号听你的声音。可惜的是,你好像已经很久没有更新了。几十篇文字里,只有最开始的前两篇有你的声音。

为了不影响对床的室友,我从床上爬起来,下床找耳机。塞上耳机,曾经无比眷念的声音和着窗外的风声,一起跑进我耳朵里。

你和她不是很有默契的吗?怎么消失了这么久,久得我都快听不出来你的声音了。

听完那两篇文,我取关了公众号,还删掉了订阅号的记录。既然你不在这里,那就当我没来过。

在搜索栏里输入你的微信号,却忍住了没有按下搜索箭头。万一搜不到,那怎么办?万一搜到了,又该如何?难道又要添加你一次吗?像当初第一次那样?

第一次没能忍住,加了你。后来也无法控制住自己,自顾自的喜欢上你。这一次,无论如何,我都不允许自己再冲动了。仅存的最后一丝理智,把我拉了回来,我退出了微信。

坐在书桌前,开着台灯,在书架上找之前给你写的纸条。找了许久,都没找到。不应该啊,才几个月而已,怎么它们都不见了?是我自己扔掉了吗?在你拒绝了我之后。

翻开相册,一百多张照片里,唯独缺了你的。这个我也删掉了?连着你的微信和手机号码?我肯定是魔怔了。

什么都没有了。照片,字条,声音,你,统统都没有了,都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不见了。甚至你的模样,都在我脑海中日渐模糊了。

可是这颗该死的心啊,为何还会在这四下寂静的深夜,将你忆起?

2

我给她发消息,说:“我想我是魔怔了,大半夜醒来,竟然去搜了那个公众号,只为了听你的声音。”

她已经睡了,没有回复我。如果她第二天醒来看到消息,一定会痛骂我的。骂我不争气,说我不乖,不听话。

我也不想这样的。可是我也控制不住自己,控制不住想你的心。好像她已经不属于我,不是我的了。我讨厌这样的自己。讨厌这样想你的自己。

自从和你失去联系后,我已经很久没熬夜了。偶尔需要熬夜时,也不会超过十二点。“以后尽量不要熬夜,对身体不好。”你当初跟我说过的话,我依然深记着。

我每晚都早早地就睡觉了。为此,她们没少笑话我,说我这么快就过上了老年人的生活。

对于她们的玩笑,我笑而不语。我怎会告诉她们,因为你曾和我说过要早睡,熬夜对身体不好。

我都舍不得让她们知道你的存在,又怎么会和她们分享你我之间发生的点滴小事。

喜欢你,从来都只是我一个人的事而已,与旁人无关,与你,也无关。

所以在你拒绝我的时候,我才会傻不拉几地为自己辩解:“没事啊,反正我也只是喜欢你而已,又不是爱上了你,此生非君不嫁。”

对啊,我只是喜欢你罢了,又不是非君不可。

你知道吗?我有时候挺后悔自己走上写字这条路的。但更多的时候,我特别庆幸自己是写字的,对文字有着深深的痴恋。

如果不写字,我就不会遇到你,也不会遇到她们。可是我却忘了跟自己讲,千万不要因为一个人的文字,而喜欢上这个人。

显然的,遇见你,我犯规越界了。

之前看过一篇文,说最好不要因为一个男生的字,然后喜欢上这个男生。很多人在文下留言支持作者的观点。我也是同意的,但我却像漏网之鱼那样,因着大海里的自由,挣破了渔夫的渔网。

挣扎着从渔网里逃出去,却在大海中迷失了自己,找不到来时的方向。

3

很多人都说在我写的文字里,隐藏着你的影子。

昨天一个小姑娘还特地问我:想知道云姐姐的脑袋瓜里还藏着多少故事,心里深深记挂着的他是谁。

我打着哈哈避开问题,回她:“他是谁?我不知道啊。不认识,哈哈哈哈。”

几乎差不多的问题,我听了好多。从不同的人嘴里问出来,但问题都一样。不外乎就是:你的故事里,都有同一个人的身影;你所有的故事里,姓顾的男主最多。

对此,我不做任何解释。唯一能说的便是我是因为文字认识的你。最后,也彼此走失在文字里。遇见你,是幸运的。失去你,是不幸的,但又是注定的。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说的可能就是我吧。

初识你,把你当成树洞,所有的喜怒哀乐,欢喜忧愁都与你分享。为你,特地练了好久的字。因为你的名字,我想写得好看些,独特些。

可是现在,所有与你有关的东西,我都弄丢了。包括你,也被我弄丢了。丟在风中,丢在黑夜里,丢在心底最深处。

永远上锁,永远尘封。

4

“小姑娘,好好长大,长成自己想要的样子。”这是你和我说过的,我最喜欢的一句话。

那时候,我正处在低谷,迷茫得不知所措。因着你的一句鼓励,我开了挂似的满血复活。

那是四月份的一个晚上,我从会议室走出来,捧着刚从领导手中接过来的奖品,走在路上,给你拍照。

“嗯,很棒!继续加油。”你的声音里,满是对我的肯定和激励。

昏黄的路灯下,我一边哼着歌,一边嘴角上扬,全然不顾路过的人投来的眼光。

“为什么当初会那般无可救药地喜欢他呢?”发小问我。

当下,我没有回答。因为那个时候,我答不上来。具体的原因,我说不清楚。

直到很久之后,我想起了另一个她曾和我说过的一句话:因为在最需要的时候,他刚好出现了。

因为在我最需要的时候,你正好出现了。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一切都刚刚好。刚刚好遇见你,刚刚好需要你。

有一首歌里唱到:因为刚好遇见你,留下十年的期许。如果再相遇,我想我会记得你。

十年太长了,我怕自己可能记不起你。但若真能相逢,我想我会认得你。或是擦肩而过的瞬间,或是回眸一顾的最后一刹那。

5

你离开后,我又陆续遇见了很多人。

她们很有趣,填补了我不少无处安放的思念。但渐渐的,她们都一个接一个离开了。有的是我自己弄丢的,有的是自己走的。

遇见了好多人,但依然没有人在深夜失眠,一夜无眠的时候陪过我。我也没有找她们,不想给她们添麻烦。

睡不着的时候,我就听歌。听你给我分享的歌。听了一遍又一遍,反反复复地单曲循环。听完歌,我就写字。把所有的情绪都隐藏在文字里,然后扔到众人眼前。

她说我很傻,傻得让人心疼。我说我不是傻,我是固执,孤注一掷,不撞南墙不回头。

你可能也会觉得我傻,傻得可以。嗯,没事,傻就傻吧。难得傻得如此彻底,傻得这般无可救药。

6

“你后来有再去见她吗?”

“去过一次,但没见到她。”

我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在你去找她的那天问你们的事。倘若那天我没有开口,或许后来就不会有那么多故事发生了。

多可笑啊!我记着你,你念着她。我放不下你,你舍不下她。但我念念不忘的,你却早就忘了。

7

现在是凌晨4点,再有一两个小时左右天就要亮了。

无论此时此刻,你身处何方,身边有着谁,都请允许我,再想你一次,就这最后一次。

天亮之前,再想你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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