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风说己独欢,听风过你未归
1
你离开之时,我尚在梦乡。耳畔还余留着入梦前你的低声呢喃。
梦里,古镇已是深秋。庭院前的梧桐叶,铺了满地的黄。
屋檐下的藤椅上,你向我招手,唤我“丫头”。
“丫头,你看,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咖啡店。”你指着相册上的照片,抬头看着我。
眼神温柔而宠溺。
我弯腰窝进你怀里,头枕着你胸口,细听你心跳的声音。我默数了一下,你心跳的频率在增速。伸手摸摸你的脸庞,有些许的微烫。
搞坏的因子在我血液里逐渐膨胀。我用左手揪住你的一只耳朵,右手伸进你的灰色毛衣里面。
你的身子微微颤抖了一下。相册被你搁置在藤椅旁边的深红色木椅上。“别闹,丫头。”
你用左手按住我作乱的手,尔后抬头与我直视。脸上里满是宠溺,却又无可奈何的表情。我迅速低头,错过你的视线。
我的目光,落在你左手的无名指上。修长的手指上,那只刻着我们名字的戒指,在夕阳的余晖下,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记得当初我们选婚戒的时候,我一眼便相中了它们。而你,向来对我很有信心,相信我的眼光。
在刻字时,店员问我们的意见。站在我身旁,搂着我肩膀的你,脱口而出:“男士的那只刻LY这两个字母,女士的就刻LZ。”
回家后,我问你原因。你卖关子,不肯告诉我,说还不是时候。我向你撒娇,你却坐怀不乱:“乖啊丫头,时候还没到。等时候到了,老家伙自然会和你说的。”
“哼,这都不肯告诉我!老狐狸!”我假装生气,不理你。
你看了我一眼,很是无奈的摇摇头。“想吃什么?饭还是面?我去做。”
“想吃你!”我跳上你的后背,趴在你身上,搂着你脖子。
你拍拍我的手,轻轻把我放在沙发上。“听话,先让我去做饭。”
“你先告诉我戒指的事。”我不肯撒手,还把头往你颈窝处蹭了蹭。
你无计可施,只能投降,“你想啊,Y是你英文名的首字母,Z是我的姓。而那个L,是‘Love’的意思。”
“这会懂了吗?傻丫头。”你松开我搂在你脖子上的手,揉揉我的脑袋。
片刻后,你从沙发起身,走进厨房。“想吃饭还是吃面?”你问我。
“都可以。”我从客厅小跑到厨房,在你的右脸上烙上一吻。
本想溜走,却被你捉住。熄灭灶台上的火,你把我困在怀里。“想偷跑,嗯?”
你俯身凑到我耳边,低沉珍重的声音透过耳膜,直达心脏。我的心跳,快了两拍。
我应该和你说过无数遍了吧,我特别喜欢你的声音。喜欢你平时和我说话的声音;喜欢你睡觉前唱安眠曲,哄我入睡时的声音;喜欢你明明很生我的气,却没有大声吼我,只是耐心把道理讲给我听时的温言细语。
你都不知道,你唱歌给我听的时候,比你认真工作时的模样,更让我心动。
“不跑不跑,我饿了,跑不动了。”双手环着你的腰部,我用自己最擅长的招式对付你。
果然,屡试不爽。
因为你曾说过:“老家伙最喜欢我家丫头撒娇时的样子。但每次她一撒娇,我就只能举手投降。”
你在我额头吻了一下便把我推出厨房。自己一个人在张罗我们的晚餐。
我们结婚后,我极少下厨了。每次都是我们一起去买菜,但饭都是你做的,碗也是你刷的。只有偶尔的早餐,才是我做的。
为了这件事,妈妈没少说你:“小周啊,你这样会把她惯坏的。”
“没事,暮暮懂事着呢,惯不坏的。”你每次都这么回答她。
“我以后会把暮暮当女儿一样疼爱着。会尽自己所能,让她过的幸福。”
这是从爸爸手中接过我的手时,你对他们许下的承诺。
周先生,你很棒。你承诺过的事情,都做到了。
2
梦将醒时,你的声音还在耳边盘旋着。
“丫头,你还记得我们初遇时的情景吗?”你在梦里问我。
初遇时的情景吗?我当然记得。我怎会忘记?
两年前的今天,在大雨滂沱的街尾拐角处。你头上顶着公文包,我手里撑着伞。
你身上的白色衬衫,浸湿在大雨的洗礼中。看着你衬衫里若隐若现的锁骨,我一时愣了神。呆呆的站在你跟前,一动也不动。
“咳咳。”你的喉结自下而上滚动,发出些许沙哑的声音。
我抬头,撞进你深邃的眼神里。当时的我,不知该以何种词汇来形容你的那双眼眸。只是后来无论我走的有多远,一回头,便能在茫茫人海中认出你来。
只因你的眼眸里,总会清晰地倒映着我的影子,且满布温柔。你的眼睛会说话,每每诉说着那些令我心动不已的情话。
自初遇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无意间听到周杰伦的歌。那首歌的名字叫不能说的秘密,歌词里有一句话:最美的不是下雨天,而是和你一起躲过雨的屋檐。
那时我们已熟识,我把这首歌分享给你。你问我最喜欢那句歌词,我随口就说了这句。
让我感到意外的是,你竟然特地去学了这首歌,而且还当着我的面,唱歌给我听。
你唱歌时的样子,真的超级迷人。站在聚光灯下,拿着麦克风的你,就仿佛从画里走出来的人儿一样。
美好的让我痴迷、陶醉、沉陷。
“周先生,你已经升级为我的男神了!”听着你在台上唱歌,我在底下鼓掌欢呼。
“那可否给男神一个机会,照顾你这枚迷妹呢?”
在我们相识一周年的日子里,你在KTV的包间里,当着你哥们,我闺蜜她们的面,手捧着11朵红玫瑰,向我单膝跪地。
“为什么是11朵玫瑰啊?”事后我问你。
“因为那代表着一生一世只爱你一人。”你在我耳边低声呢喃。
一生一世,只爱你一人。
这是你给我的诺言。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是我回应你的深情。
能与你相遇,相识,相知,相爱,相守。已然是我此生最大的幸福了。
“我们会一直这样幸福下去的,对不对?”这个问题,我已不记得问过你多少回了。
“你的小脑袋瓜里又胡思乱想什么呢?”你拍拍我的脑袋,又一次严肃而认真的回答我:“傻丫头,只要有老家伙在,就一定会让你幸福的。一定会。”
“老家伙,有你真好。”
有你,真好。能遇见你,真好。
“这句话应该是我来说才对。能遇到我家丫头,才是我的幸运。”你亲吻我的额头,眼睛,脸颊。
我用手摸过你的眉毛,划过你的鼻尖,掠过你的脸庞。最后,停留在你的唇间。
“老家伙,丫头爱你。”很爱很爱你。
其实你并没大我几岁,但我却总是喊你“老家伙”。因为在你的手机通讯录和微信上,给我的备注是:小家伙。
小家伙,老家伙,刚好凑一对。
而丫头,则是你在外人面前,给我的称谓。反正不管你如何称呼,我都欢喜。
都喜欢。
因为这些都是你给我的。都是独一无二的。
3
大风吹过窗台,摇醒了我的梦。
起身走到窗户边,拉开窗帘,推开窗门。庭院里,皑皑白雪覆了一地。梧桐树的叶子,早已飘零,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依然昂首挺胸,迎接冬天的到来。
关上窗门,走到衣柜前。打开衣柜,里面你的衣服:白衬衫、休闲服、西服,都一件一件叠放着。
我最爱看你穿衬衫的样子。因而每次逛街给你买衣服时,总少不了一件衬衫。或白色,或蓝色。都是你我喜欢的颜色。
随手拿下一件你冬天时穿的大衣,披在身上,走出卧室。来到客厅,到处都是你我在往日里嬉戏打闹的身影。
你在看电视时,我窝在你怀里;你打游戏时,我坐在一旁看你;我挠你痒痒,你追着我满客厅跑;我伤心难过时,你背着我在客厅里来回踱步……
它们就像无声电影一样,一帧一帧从我眼前划过。
抬头往电视机上方一看,天蓝色的墙壁上,你的照片赫然闯入眼帘。
照片上,你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浅浅的微笑。你的身上,穿着我最爱的白衬衫。你左手的无名指上,那枚刻着“LY”的婚戒,闪闪发光。
夕阳的余晖自阳台照射进来,为你的黑白照镀了一层光。照片上,你的笑容愈发温暖,你的眼神愈发深邃温柔。
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你就在我身边,从未离开过我。只要我伸出手,就能触摸到你。只要我睁开眼,就能看到你。
其实你一直都在的。在我的心里,在我的血液里。与我同呼吸,共存亡。
你一直都在的,我是知道的。
最后看你一眼,我转身进了卧室。
窗外的寒风还在呼啸,多希望它能带来你的消息,也捎去我的问候。
院前的梧桐树,被大雪压弯了身躯。古镇的季节,已由深秋走到初冬。
寒冬再冰冷,终将会迎来春天。寒风再肆意,也会有停歇的一天。
风声会过,我一切安好。
可是你,我此生最最深爱的爱人。为何你这一去,竟成了永别。
归期无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