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他人的不同,是高层次的修养
方方和闺蜜李丹因为一件生日礼物闹掰了。
李丹生日,方方送了一款轻奢品包包作为礼物,李丹说太名贵了,自己用不上。
方方对着李丹好一通数落,她认为,李丹作为一个部门主管,日常形象是和她的身份有冲突的。
李丹喜欢穿休闲装,买衣服也不挑品牌,舒服就好,平时上班就一个小背包,学生上学似的。方方教育她:衣服、鞋子、包包都是一个人身份的象征,如果太不上档次,就有点“丢份儿”了。
方方一直建议李丹,要舍得花钱把自己包装起来,这样有助于在下属面前树立威信,也可以在生意伙伴面前“体面”许多。
李丹不以为然,她认为能力和平台自然能带来体面,产品不过硬,包装得再精品也是徒劳。
俩人争得面红耳赤,方方情急之下口不择言,说了一句:都是你的小农思想在作怪,穷惯了,眼界放不开。
李丹当即翻脸,说:不要以为你贪慕虚荣,别人也贪慕虚荣!
生日送礼,本来是件挺增进情谊的事儿,结果却让两个好朋友针尖对麦芒地相互攻击了一场,最后分道扬镳。
每个人的成长背景和思维方式都不一样,各自的生活方式和喜好也因此不同。如果偏执地认为“我喜欢的就是最好的”“我的观点才是最正确的”,未免太肤浅。
孔子有云:君子和而不同。
人品修养到达一定程度的人,都懂得尊重他人的“不同”。
每个人对生活都有自己的理解,爱吃荤菜的觉得鱼肉有营养,爱吃素菜的觉得青菜有营养。
你若对萝卜有偏爱,便觉得爱吃白菜的人做错了,就免不了会想方设法地去证明萝卜的高贵和白菜的低廉。
这是一件很荒唐的事情。
黄生在我们公司是出了名的热情,很喜欢请公司的同事吃饭。在南方长大的他对饮食颇为讲究,每次吃饭都挑选有口碑的粤菜餐厅,价格不便宜。
但是,同事们以川湘鄂籍居多,都是无辣不欢,一两次清淡的聚餐还可以接受,次数多了大家直呼受不了。
看到有小伙伴带着老干妈赴宴,黄生苦口婆心地跟大家普及粤菜的营养知识,并把大家的饮食习惯狠狠地打击了一番,说大家吃的都是些调料。
我们并不是不懂食物的营养价值,只是生活习惯使然,粤菜不下饭,根本吃不饱,回去还要加餐;更何况,花在聚餐上的时间多了,陪家人的时间就少了。
久而久之,许多小伙伴都借故缺席,黄生很心痛,问我们是不是对他有意见。
以黄生的立场来讲,他也是个牺牲者,跟我们分享了他最喜欢的东西,却丝毫不被领情。
可是,人与人交往,最重要的不就是互相尊重么?
如果非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就是把自己摆在了一个居高临下的位置,这个心态背后的更深层涵义是:你要维持跟我的关系,就必须得听我的。
一旦别人不服从,他们就会觉得自己被亏欠了。
周国平曾在一篇文章里提过一个“己所欲未必是人所欲”的观点,他说:
如果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个文明人的起码品德,它反对的是对他人的故意伤害,主张自己活也让别人活;
那么,“己所欲,勿施于人”便是一个文明人的高级修养,它尊重的是他人的独立人格和精神自由,进而提倡自己按自己的方式活,也让别人按别人的方式活。
其实我们生活中大部分的矛盾都来自于无法接受“对方跟我不同”这个事实。
生活习惯不同是很多夫妻吵架的根源。我们在婚姻里常犯的错误就是想让对方跟自己三观一致,行为合拍。但是,每个人终其一生都无法将配偶矫正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杨绛在《我们仨》里透露,她与钱钟书的相处之道就是“各持异议,不必相同”。
接纳对方的不同是和平相处的唯一秘诀。今年的我们和去年的我们还不一样呢,又怎能强求另一个独立的个体与自己一样呢?
同理,志向不同是很多亲子矛盾的根源;看法不同,是很多社交矛盾的根源。
父母为孩子规划的人生,未必就是孩子想要的人生;我们想过的生活,未必就是别人想过的生活。
逼婚、催生、“为你好”……这些行为不都是在拿着自己的意愿去绑架别人的人生么?
世间不同的活法多了去了,没有谁的人生是标准答案;世间不同的事情也多了去了,不必非得跟人争出个高下。
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人,是更高层次的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