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潮汹涌,终究还是辜负了这场相遇
我出差回到出租屋时,她已经走了。
玄关处,那双粉色棉拖不在了;打开鞋柜,白色的平底帆布鞋、裸色的高跟鞋、黑色长筒靴,所有的鞋子她都带走了;客厅的地板干净得可以倒映出我的模样,看来她是拖完地后才离开的。
脱掉鞋子,把行李箱立在玄关,我走进厨房。冰箱里,从冷藏室到冷冻室,每一层都塞满了东西。水果,蔬菜,还有我最爱的鱼。
她知道我这个人很懒。平时一个人在家的时候,轻易不会出门去买菜,要么吃泡面,要么用冰箱里剩下的菜将就一下。
脱下外套,我取出几颗鸡蛋准备下碗面。十来分钟后,端着坨掉的面走到客厅。试了一口,太咸了,盐放多了。
我想起她之前给我做过的西红柿鸡蛋面。新鲜可口,怎么吃都不腻。然而她不在了,我却怎么都做不出像她一样的味道。
把面倒进垃圾桶,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一边喝,一边从客厅走到卧室,再从卧室走到厨房。这个屋子里的每一个角落,似乎都有她存在过的影子。
浴室里,她喜欢的那只蓝色漱口杯还在,它旁边是只粉色的,是我的。当初和她逛宜家的时候,她一眼便看中了这两只杯子。买回家后,她用了蓝色的那只,把粉色的留给我。
她用的洗发水和沐浴液也都还在。浴室里的用品都是她挑的,我负责给钱。不得不说她的品味和我的很相似,她买的东西我都很喜欢。
从浴室到客厅,再到阳台,我一遍又一遍地回忆着她所有的样子。
我努力地搜刮着脑子里零散的记忆碎片,企图拼凑出我们曾经拥有过的那些美好。
我们是大四的时候搬进这间出租屋的。
从14年到16年,住了整整两年。
起初跟她说想搬出学校,住到外面时,她很担心。“你不会做饭,卫生也搞不好,怎么照顾自己啊?”她缩在我怀里,眼神里满是担忧与疼惜。
“那你也搬出去和我一起住不就好了?”撩起散落在她耳边的头发,我把头埋在她颈窝处,耐心撩拨着她。
她怕痒,特别是脖子。每次我做错事惹她生气时,想要哄好她,就都会搂着她,把头埋在她颈窝里,还特意用自己的低嗓音在她耳畔呢喃。
每一次只要我这样做,她都会举手投降,原谅我。这个方法无一例外的都奏效,我屡试不爽。
去给她拿行李那天,我带了一大袋零食和水果去犒劳她寝室的另外三个女生。感谢她们这几年对她的照顾。
“把她交给你,我们都很放心。”送我们出门时,她们仨异口同声地对我说。
后来,我用行动践行着她们对我的信任。毕业后的第一年,无论工作再忙,哪怕加班到凌晨,我也会在下班后第一时间赶回家。
情人节,七夕,周年纪念日,这些节日,我都记在日历上,还在手机里设置了闹钟提醒,生怕自己忙起来会忘记。
刚走出象牙塔的头一年,在光怪陆离的大上海,我所拥有的,仅剩她和那间出租屋。
不对,应该说我确切拥有的,只有她。因为那间出租屋,在我交不起房租时,很有可能被赶出去。
即便是这样,我也从未想过要放弃这段感情。我确信自己爱她,也坚信她同样爱我。我想努力工作,想挣更多的钱,也想给她更好的生活。
直到很久之后,我们已经分开了,我才开始慢慢相信这个道理:一个男人,最可悲的莫过于在最无能为力的年纪,遇到了最想照顾一生的女人。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说起相遇,那应该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正确的一件事了。
我和她是高中同学,同校不同班。她在文科班,我在理科班。我们俩是学校出了名的“大人物”。因为每次考试,我们俩的名字都会出现在排名单的第一位。
本应是两条互不相交的平行线,却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们变成了两条相交线,并从此相互交集,相互贯通。
记得那天是阴天,中午放学的时候还下了小雨。顶着蒙蒙细雨走到饭堂时,排队买饭的人已经很少了。但轮到我的时候,我搜遍了校服上下所有的口袋,都没找到饭卡。
就在我尴尬到不知所措的时候,站在我身后的女生用自己的饭卡替我刷了钱。我端着饭往回看时,她面带微笑地向我点点头,然后小声说:“没事,我先替你刷。”
那顿饭,我吃得极其忐忑与不安。一边是尴尬在作祟,一边是心脏在狂跳。因为她就坐在与我面对面的位置上。
那是高二的第二学期。
自那之后,遇到再隆重的场合,我都没有怯场过。毕竟当年在她面前,我都能从容地吃完一顿饭。
在她面前我都没输,那就更不能输给其他人。
我是在高中的最后一年,也就是在高三的时候和她告白的。
那时候还不太懂什么是浪漫,也没有给她什么承诺。只是在机缘巧合之下,跟她说了一句:“我想跟你一起吃很多顿饭,我们在一起吧。”
“好。”她一口答应下来,干脆利落。爱憎分明是她的一大优点,恰好我也一样。
那个时候啊,学校不允许学生谈恋爱,说我们那是早恋,会影响学习和身心健康。然而我们却在老师和家长的眼皮子底下悄悄谈了一整年的恋爱。
每次排名单的榜首,是我们给彼此送的最好的礼物。数学题的最后一道题和语文作文的分类与叙述方法,还有英语的语法和应用,是我们讨论的最多最深的话题。
蓝色校服是我们唯一共同拥有的情侣装。五年高考三年模拟是我们送给彼此最称心的纪念品。操场的草坪上,是我们最常约会的地方。学校的饭堂,是我们一起吃过最多次饭的地方。
去大学的当天,我送了她三本书。《乖,摸摸头》,《阿弥陀佛,么么哒》和《好吗,好的》。
我们都很喜欢大冰。喜欢他喜欢的民谣,听的最多的是《陪我到可可西里去看海》;喜欢他对生活的态度:请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愿你我即可以朝九晚五,又能够浪迹天涯。
我们都想着以后去丽江旅行,去看看大冰的小屋,现场听听他一边谈着吉他,一边深情地唱:陪我到可可西里去看一看海,不要未来,只要你来。
苍山洱海是我们共同向往的人间天堂,古镇深巷是我们共同憧憬的宁静生活。但奈何,我们都被困在了纸醉金迷的大都市,日复一日地奔波忙碌,年复一年地痛苦挣扎。
此生多勉强,此身越重洋。
今天是18年的3月3号,距离我们分手的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
她搬出出租屋后不久,我也搬走了,但没退房,房租还继续在交。我搬到了离公司更近的单人公寓,却也离出租屋更远了。
偶尔的,我还会回去看看。住在我们隔壁的老阿姨还记得她,“小伙子,你女朋友呢?怎么好久没见她过来了?我还以为你们离开上海了呢。”有一次我回去的时候,正好遇上她,她便问我。
“她是离开了,但我还没走。”锁好门,我冲阿姨点点头,然后离开。
她是离开上海,回老家去了。
上火车前,她给我打电话,“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对不起你。家里给我安排了相亲的人了。”电话里,她一个劲在哭。
平时多么倔强的一个人啊,在火车站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哭,真是难为她了。多想跑到她身边用力抱紧她,替她擦干眼泪,像平时一样哄她说:“别哭别哭,我在呢。”
可是隔着屏幕,隔着距离,我抱不到她。
我很平静地接受了她要去跟别人相亲的事实,还装作若无其事地跟她说:“要找一个对你好的人,要幸福。”
挂掉她的电话,我把自己锁在办公室里哭了一夜,喝掉了十罐啤酒。
在现实面前,我输了。
由于距离和其他的问题,双方父母都强烈反对我们。
尤其是她父母。叔叔阿姨说我一事无成,无法给她幸福。“我们那和她同龄的人都结婚生子,孩子都会走路啦!”
这一句话,彻底击碎了我所有的努力。在爱情与亲情之间,她选了后者。在事业鱼爱情之间,我被迫选了前者。
从高三到大四,再到毕业后的两年,我们爱了七年。七年的时间,走过了各种磨难,却输给了各自的家庭。
她去相亲的那天还给我发了消息,说对方条件还不错,有车有房,脾气也挺好。“可是在他身上,我找不到你的影子。”她哭着跟我说。
她结婚的那天,是11月27号。七年前的这一天,我第一次牵起她的手。
婚礼前,她打来电话,说自己很紧张,但爸妈很高兴,家里人都很高兴。“我不知道这样对不对,但为了他们,我只能这样了。”她哽咽着继续说:“我很爱你啊,但也只能爱到这里了。”
最后,她说她要进礼堂了。如果有来生,我一定不会松开你的手。谢谢你,那么用力地爱过我。
十几分钟的通话记录中,都是她在讲,我在听。我捂住了嘴巴,怕她听出来我在哭。我能想象得出来她穿婚纱的模样。
只是人潮汹涌,我们终究还是辜负了这场相遇。
中午在微博上刷到一个话题:那些当初被父母反对的爱情,到后来都怎么样了?
从来不在微博留言的我写了一句话:现如今,她成了别人的枕边人。
退出微博,我又去了出租屋。但这一次,我是去退房的。把阳台上的多肉搬回公寓,以后就让它与我相伴吧。
夜晚的上海滩总是很热闹。凉风裹夹着寒意阵阵袭来,却浇不灭那些手牵手的有情人。走在他们之间,我竟也无多大感慨。
之前在游戏里遇到一个小姑娘。她说喜欢那种成熟稳重的大叔型男朋友。我对她说:成人的世界里,并不是只有温柔就可以的了。
多少人的温柔,都是历经失去挚爱之人后才学会的。
我很久没有她的消息了,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始终觉得对不起她,没能握紧她的手,无法给她幸福。
对不起啊,我曾经深爱过,现在依然深爱着的姑娘。对不起,握不紧你的手,是我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