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呀,就是因为和你分开后才更爱你

我曾崇拜过一个歌手,从公元2011年到公元2014年,每次学校在露天广场上举行文艺晚会,他都会在舞台唱一首张敬轩的《断点》。

他叫林嗓,是隔壁中医班的文艺委员,熟悉他的观众都叫他嗓子。

嗓子身高175cm,细皮嫩肉,长得阳光帅气,头发齐齐地挂在耳根,喜欢穿印有卡通图案的衣服。虽然他唱歌时声音温柔细腻,但他说话时却很大声,每次学生会文艺部部长点到他的名字时,他都会“嗖”地一声站起来,重重地说,到。

这时,坐在他旁边的姑娘就会哧哧地笑。

林嗓把头凑近姑娘,睁圆了眼睛说,辣椒妹,今天你真漂亮。

话音一落,部长的粉笔头扔了过来,嗓子,下回你唱歌时有这么大声就好了,别他娘的就知道低声唱你的小情歌。

他又站了起来,哈哈腰说,好,好。

我坐在他的后排,虽然他不认识我,但我有种预感,我们会成为兄弟。

2011年元旦晚会,学校要求临床医学系出一个原创类歌唱节目,部长找到了我和嗓子。起先,嗓子一点也不看好我,他觉得我连普通话都说不标准,就更不用谈创作歌词了。再加上刚念大一的我身材瘦小,又整日摆出一幅怯生生的样子,所以不管部长怎么极力推荐我,他都不愿接受。幸好那时嗓子乐队的成员辣椒妹替我说了几句好话,嗓子才勉强答应让我试试。

晚上,辣椒妹通过QQ群和我成为好友。她说白天之所以会帮我,是因为觉得我这个人长得挺可爱,有时也听到过身边的人说某骨伤班的文艺委员有点才华,在很多杂志报纸发表过文章。

她早就想认识我。当然,我也很想结识这位才貌双全的姑娘。

我记得第一次在迎新晚会上看到过辣椒妹,那时她身穿白色婚纱,化了淡妆,站在嗓子的左手边合唱张敬轩的《断点》。嗓子唱到高潮部分时伸出左手拉住她的手,可她却很快甩开了。当时,所有在场的观众都以为她是在极力配合表演,我也以为伤心情感唱到了伤心处才会出现那样一幅尴尬的画面。可那晚辣椒妹告诉我,那次她是有意避开嗓子的,因为辣椒妹没有拉过男生的手,她想把第一次留给对的人。

而这个人并不是他的好朋友林嗓。

在乐队工作的那几天,我表现的极其勤奋认真,每天第一个到达会议室,在和他们讨论时态度也很诚恳,面带笑容地说出我的创作观点。

我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实力让嗓子尽快打心底接受我,让我加入乐队。可等待别人亲口承认你很不错,同意接受你的时间总有点漫长,我感到焦虑不安。

在距离元旦晚会还有15天时,嗓子找到我,他问我他喜欢哪位歌手,我想都没想就说,张敬轩。

他笑了笑,点点头说:“是的”,然后他走向前,把我肩膀往下按,问道:“那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欢他吗?”

我摇摇头。

他把双手背在身后在会议室踱来踱去,我心里开始咚咚跳起来,“如果我回答不上,他不会把我开除了吧?”我感到有点紧张。

可没过多久,嗓子咧着嘴笑了起来,他说:“因为一个姑娘她很喜欢张敬轩,所以我也喜欢。”

我似懂非懂,从椅子上站了起来,问他:“那你很喜欢那个姑娘?”

“是的。”他说话的声音咝咝的,眼睛定定地看了我一阵。然后,走向门口,再回过头,微笑着说:“你发给我的邮件我看了,歌词写得很好,我和许如初会尽快谱好曲,赶在晚会前多唱几遍。”

那次,我才知道辣椒妹的真名叫许如初,一位来自浙江的江南女子。只是她的性格既不像她的名字一样温文尔雅,也不同她的故乡一般婉约腼腆。许如初,在公共场合被喊做辣椒妹,这和她平时说话犀利直接,火药味十足有关。

好几次我和她聊天,都被说得缄默不语。

可嗓子偏偏就暗恋这样一个姑娘,从初中到大学听她喜欢的歌,按她喜欢的风格站在舞台上和她一起表演,即使他知道她可能不太喜欢自己,也会假装坚强,也会主动掩饰在她的世界里所受的伤。

这也许就是嗓子喜欢我写的歌词《暗恋》的主要原因。他说,有时候,我也会渴望自己就是爱情故事里的白马王子,我们的内心彼此离不开谁,所以更需要遇见好的爱情来滋养自己。

我清楚地记得那次元旦晚会演出特别成功,很多观众在听嗓子唱《暗恋》时都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的身影,他在用极其富有渗透力的声音向我们讲述他的故事,那个影子又黑又大,一会儿半蹲着,一会儿站直了身,都是一动不动,只有我们的眼泪在动,让我看到一颗颗水晶球在我和嗓子中间滚动着。

我被嗓子彻彻底底征服了,发誓一定要拼劲力气加入他的乐队。

我开始听情歌,看言情小说,逛歌词贴吧,收集有关别人的情感故事,每次到文艺部开会我都会找机会和嗓子说话,把新写的歌词给他看。当然,嗓子也不会拒绝,他看的很认真,还会在我的歌词本上作批注。有次,我回到寝室打开歌词本,竟无意间看到了几个用铅笔写的大字:你愿意加入炮灰乐队吗?

我完全被那几个字带进了那样一个场景:我,嗓子,辣椒妹,还有一个吉他手成了明星乐队,每年我们在各大高校有成千上万场演出,不管我们来到哪座城市都会有年轻粉丝为我们招旗呐喊。

加入炮灰乐队的那三年,我过的特别充实,每天都像打了鸡血一样看书,创作。当然,偶尔也会躺在床上想起辣椒妹在白天和我说过的话。

辣椒妹喜欢有才华的男生,但他不是歌手,而是幕后创作者。

辣椒妹喜欢瘦瘦的男生,但他不是林嗓,另有其人,是她在2011年认识的,一见钟情。

我们经常说:要和自己赛跑,那是坚持不懈的自我鼓励。但大部分情况下,社会上有一个公认的爱情最底线:必先达标才能进入角逐。那么如何才算达标?任何一个中小学体育bbs都会告诉你:养成锻炼的习惯。

有次,辣椒妹把我约到男生宿舍门口,她说她喜欢我,很爱很爱那种。为了让我对她的性格不再反感,她在开会时一言不发,在表演时只选择唱宁静和缓的歌,不再穿高跟皮鞋,不再喝酒逛吧,每天早睡早起,跑步锻炼。

她还隔三差五就会给我打电话,喂,胡先生,我又给你买了几本书,到时记得签收下xx快递。

虽然让我无法想象,却又无力反驳,就好像有很多人可能活了大半辈子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哪个人,适合做什么事。尤其是我们男生,天生就习惯享受被喜欢的待遇,学不会拒绝。

我和辣椒妹谈了两个星期的恋爱,和大多情侣一样,我们一起吃饭上课,一起散步逛街,一起躺在草地上看月亮数星星。只是我们在做着这些动作时,从来都不公平,辣椒妹对我的爱远远超乎我的想象,我们吃鱼时她可以替我被鱼翅卡住喉咙;我们辨别中药时她可以为我变幻成每味草药;我们数星星时她愿意把自己的五脏六腑分解成无数条星球运行的轨迹,好让每一颗星星能走在一起。但就我而言,我却不喜欢吃鱼,不愿意学中医,不想仰望星空。

最让人感到悲哀的是,我真心实意崇拜的歌手因为暗恋一个叫辣椒妹的姑娘九年,从初中到大学。

辣椒妹喜欢张敬轩,她读大一时想把《断点》翻唱成摇滚,但身为主唱的嗓子却一次也不肯,因为他记得辣椒妹在初中毕业时说过的誓言,他唱情歌时自己不弹吉他,只站在旁边静静听他唱歌。嗓子把辣椒妹当成《断点》MV里的一辈子的唯一的女主角,像唱情歌一样深情不变。可他不曾料到自己拼尽力气暗恋九年的姑娘只用了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和他的拜把子兄弟拥吻在一起。

那天,嗓子在男生宿舍门口无意间看到辣椒妹向我告白,还把那把她曾珍藏十年的吉他送给了我。

听嗓子的室友说,那晚嗓子一回到寝室就开始神情恍惚地收拾东西,他带走了大学三年里买下的光碟,乐器,还有520张画着张敬轩头像的海报。

嗓子出席过B城很多大学的文艺晚会,共计520场,场场都是张敬轩的歌。其中,《断点》这首歌被他唱了519次,只有一次他唱的是张敬轩的《吻得太逼真》。

那晚,嗓子在离开xx中医药大学前二十分钟,他一个人站在偌大的草坪上一边弹起吉他一边唱起了这首歌:

昨夜陪你醉

伤到我心碎

你竟说我和你不配

完全忘记往日为何

能兴我    彻夜难眠

……

嗓子第一次用摇滚的方式翻唱张敬轩的歌,虽然没有观众,但我却仿佛身在其中,竟第一次莫名地感到疼痛。

第二天,我把嗓子退学这事告诉了辣椒妹,辣椒妹只是轻轻地叹息了一声。但等我把嗓子留给她的唯一的礼物交到她手中,她再缓缓地打开那层泛黄的皮纸,看到张敬轩在2005年发行的专辑《我的梦想我的路》时,已经泣不成声。这张专辑是辣椒妹读初一时送给她的同桌——林嗓的新年礼物。嗓子竟为她保留了九年。

我也终于有勇气向辣椒妹坦言说我不是真心喜欢她了。

辣椒妹越哭越伤心,肩膀也一抖一抖的,让我的心里一抽一抽。

有人说,唱情歌时要闭上眼睛,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这样就会有你喜欢的人走进你演唱的每句歌词里,从未离开。

2015年,我从B城来到A城实习。期间,我有在一个街区看到一支乐队,他们每唱完一首张敬轩的情歌就开始唱自己的主打歌。那首歌叫《暗恋》,领唱的男孩高高的,瘦瘦的,他长得成熟帅气,头发齐齐地挂在耳根。那个女孩可漂亮啦,妖姿魅态,绰有余妍,她的脸蛋红扑扑的,特别顺眼。

听周边的人群说,他们是这世上最为恩爱也最幸福的一对年轻情侣。

哦,我好像在哪遇到过。

世上所有的久别重逢都是奇迹,尤其是历经过分开以后还能走到一起。找到喜欢的事,遇到对的人并不容易,但假若某天他们真的款款而来,我惟愿你不去做那么一个冷落冰霜,不拿真爱当回事的人,我也惟愿你和喜欢的人长长久久,过尽千帆,阅尽风雨后便能收获到人世间最有生命力的爱情。

我也相信后来的我们再来应付爱情里的小枝小桠,自然得心应手,就像歌词《断点》写得这样:

静静地陪你走了好远好远

连眼睛红了都没有发现

听着你说你现在的改变

看着我依然最爱你的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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