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也不会奋不顾身地去爱一个人了
1
打下这一行字,我停顿了许久。不敢亲手揭开那道伤疤,即使它已结痂。
想起它曾经鲜血淋淋,反复溃疡的模样,我心里百般疼痛难挨。如今多年过去后,又一次去抚摸它,依然能感受到它在颤抖,在战栗。
它的存在,无声提醒我,当初的自己,是何等的勇敢。为了触不可及的爱情,用尽全力,拼尽所有。
若干年以后的今天,当最初的勇气成为往事,我却只能一边含泪悼念,一边告诫自己:
往后,再也不要不留余力地,奋不顾身地,倾尽所有地去深爱一个人了。
2
遇见他的那一年,我22岁。他,25岁。
在一起一年后,我去了他所在的城市,去见他。“我在这里,等你来。”这是他最常对我说的一句话。
我在这里,等你来。
等等我,我一定会去见你。
22岁,我第一次出远门。车票,是他订的。在哪上车,哪里是终点站;下车之后在哪等他,他几点到;如果他没能及时去接我,我该怎么走,去哪里等他;见到他之后,我们会去哪里玩。
所有的问题,他都提前想好了解决方法。而我需要做的,就是把自己平平安安地带到他面前,投进他的怀抱。
偌大的火车站里,轰鸣的车声,嘈杂且熙攘的人群,所见到的一切,在我看来都是陌生的。
拽着背包,踏上车厢,直至火车启动,我才意识到,我要离开自己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地方,去远方见我日思夜想的人了。
一路从南到北,将近十小时的车程。第一次坐火车,我对车窗外的所有景物,都无比好奇。
我不停地和他说我看到的房屋,农田,电缆线,还有那些飞快倒退的树木。他笑我瞎激动,让我安心入睡,再次醒来就能见到他了。
我哪里还能睡得着呢!一想到很快就可以见到他,我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在燃烧,心脏噗通噗通跳个不停。
很多年之后,每当一个人坐火车去很远的地方。我总会习惯性单手托腮,睁大眼睛看着车窗外的一切。就像当初什么都不懂的好奇宝宝一样。
一夜的兴奋在抵达终点站时显得更高涨。满身疲惫被相逢的喜悦一扫而光。睁着惺忪睡眼,下车之后,我一路往车站外狂奔。
他如自己所料想的那般,没空去接我。奇怪的是,我竟没有生气,反而还为他的忙碌找理由。
“你说你怎么那么傻呢?为什么要自己一个人跑去见他呢?为什么不是他来见你呢?”这件事过去很久之后,朋友问我为何当初就那么勇敢?
“谁知道呢?可能是被迷了心智,失了心神,见鬼了。”我打着哈哈,自黑的同时又心疼自己。
是啊,那时候怎么就那么勇敢?只身一人去千里之外的地方见一个人呢?
因为爱啊!因为深爱他啊!因为爱,所以勇敢。因为爱,所以奋不顾身啊!
都是为了爱啊。
3
我在他工作的地方待了三天。
那会正值冬季,是个看雪的好时节。而我,一个土生土长的南方人,从小便对那皑皑白雪有着无法言喻的欢喜和眷恋。
那三天,他带我去看了雪。雪地里,我们手牵手,肩并肩,从起点走到终点,走了一段很长很长的路。
漫天飞雪,见证了我们携手白头的诺言。
我站在地里给他拍照,他忙着给我堆雪人。没有鼻子,没有嘴巴,连眼睛都没有的雪人,身边还站着一个身穿深灰色羽绒服的他。
这一张照片,一直存在我手机里。后来无论换过几次手机,更新过多少功能,删减了多少东西。这张图都一直在,没有被我删去。
《独照》里有一段歌词:记忆是照片,总不停拿出来翻阅。就算流干了泪,哭瞎了眼,爱从未熄灭。
而雪地里,我们唯一的一张合照,也就此成了我们彼此之间相爱过的唯一证明。
我们曾经那般深爱过,即使后来没有结果。
4
三年的时间,我们的感情就走到了尽头。
相识,相知,相爱,再到相分,相离,最后形同陌路。这对于别人而言,或许需要一生的时间。但我和他,仅用了三年的时间便完成了。
如果说我无法忘却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激动和欣喜。那最后一次见面的无言和悲痛,我也将永生难忘。
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我出生的城市——南城。这座城市,见证了我成长过程的每一个阶段。见过我的成功与失败,见过我最美的样子,当然也不会漏掉我最狼狈的模样。
巷角咖啡屋里,我们面对彼此落座。他连一口咖啡的时间都不肯留下,便张口就提分手。
最爱的拿铁,滑过舌尖,带着满腔苦涩哽咽在喉咙里。被右手打翻的瓷杯,狠狠砸落在木制地板上,碎了一地。
“你坐了这么久的车,就是为了来和我说声再见的吗?”努力压下心口的苦涩,我抬头问他。
他没有说话,眉头紧皱,眼睛冲血,脸色很难看。想来他已经几夜没睡过安稳觉了。可是为了这件事,犹豫挣扎了吗?我在想。
“这些,都是你留下的。现在,我物归原主了。”他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拿出一个信封。
信封里鼓鼓的。不用猜我都知道,那是我之前放在他那里的车票和平时收藏的一些邮票。
“为什么?”我接过他递过来的包裹,惊现手心全是汗。
“你很好,但我给不了你想要的生活。对不起,我累了。”他像做错事的孩子,低着头。
坐在落地窗内,我们相对无言。凝固的气氛,仿佛也预示了这段感情的最终结局。
“真的就这样了吗?”你真的不想继续下去了吗?
“对不起,我累了。”他双手抱头,一副痛不欲生的样子。
“嗯,没事。以前总是我去见你,现在难得来一次,多逛逛再回去吧。”看着他那么痛苦,我一时没了方向。
如果想放手,不想再爱了。那我走便是,你别皱眉。
5
临走前,我送他去车站。
同样是站台,同样的火车,不同的是,这一次,不是久别重逢,而是后会无期。
后来,朋友问我:“你不是很爱他吗?怎么当时不挽留他?”
当你发现你一直深爱着,且以为对方也同样深爱你的人,原来对你丝毫不了解,甚至是从未了解过,懂过你时,你还会去挽留吗?
你会吗?我,不会了。
后来他也问过我:为什么分手的时候,你那么平静?没有哭闹,也没有骂我?
因为我深爱过啊,即使爱得很不值,很盲目。这是我给他的回答。
送他离开的那天晚上,我拽着鼓鼓的包裹,一路跑回家。拆开包裹,一张张火车票和邮票,安静地躺在信封里。
也唯有这一沓沓的车票,能证明我爱过。深爱过,尽管爱得很吃力,很辛苦。
不记得在哪里看过一句话:不要骄傲你被多少人喜欢过,值得骄傲的是,你自己用心去爱过几个人。
所以我觉得挺庆幸的。庆幸自己还有爱人的能力。
6
故事到这里,已经是结局了。
从落笔到结局,我写了好久。反复写,反复删。删删减减,反复琢磨。可能表达得不够好,我已经尽力在表达了。
时隔经年,再次忆起往事,再次去触碰那道伤疤,我依然清晰地感受到它的疼痛。
故事里的他,我没有取名。就让他,和这个故事一起,随风散去吧。
那些埋藏在时光深处的过往,以及曾经的一张张火车票,还有为他而剪掉的长发。所有与他有关的一切,忘了的就忘了,忘不掉的就一直记着吧。
就这样吧。
7
你恨吗?
恨。然而恨之深,深不过爱。
还爱着啊?
不了,早就不爱了。舍下这份爱之后,我已经也没有勇气,也不会奋不顾身地再去爱一个人了。